糧食包裝袋用復合塑料袋作為食品外包裝,它比沒有外包裝的前進了一大步,但復合塑料袋是用膠粘劑將兩層材料黏合一起的,防潮性、阻隔性、抗壓強度等與用戶要求有差距。如在大賣場、郵遞、運輸等環節,經常出現破袋使食物霉變;不少復合包裝使用的膠黏劑含有苯、酮、酯等有害物質,因滲透、破袋而污染食物。制袋有兩種方式,一種是包裝使用廠家采用卷膜在自動包裝機上灌裝,并成型包裝成為各種包裝袋;另外一種是由于制袋機制成各種包裝袋后再裝填內容物。由于專業制袋控制精準,袋型美觀,制袋變化大,袋型多,因此,在相當多情況下,都先制成袋。
包裝袋用于裝盛生鮮等食品的塑料預包裝袋,不得具有提攜功能,且須符合食品包裝相關標準。除食品外,其他商品進入零售渠道前,由商品生產者提供、隨附于單件(組)商品、且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的塑料包裝袋也可視為預包裝袋。
中國塑協塑料再生利用專業委員會規定預包裝袋不可提攜,目的在于要將食品的預包裝跟購物袋進行區別,預包裝功能就是臨時將食物包裹起來,保護其不被污染,它和塑料袋的提攜功能有本質區別。基于食品安全和衛生等方面的考慮,商品零售場所向顧客提供的各種材質的袋制品,應向依法設立的生產廠家、批發商或進口商采購,并索取相關證照,建立相應的購銷臺帳,以備查驗。